安徽省探索“导游+网约车”服务
近日,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导游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适应旅游市场小团化、定制化消费需求,探索导游和有关服务车辆依法办理网约车驾驶员证和车辆运输证,向游客提供“导游+网约车”服务。
《通知》提出,做好导游服务预约平台的推广应用,按照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电子导游证管理应用,丰富执业信息展示,推动有条件的市做好导游服务预约平台应用,方便导游执业,保障合法收入;开展不合理收费清查行动,旅行社不得向导游收取或变相收取各类押金、保证金、管理费、服务费等不合理费用,导业组织不得以导游证注册为名收取任何费用;贯彻实施持证导游进景区行动,鼓励A级旅游景区对持有导游证从事执业活动或者与执业相关活动的导游免除门票,支持导游在A级旅游景区内为游客提供讲解服务;加强“金牌导游”培养,用3年时间争取将“金牌导游”队伍规模扩大一倍。发挥好“金牌导游”工作室传、帮、带作用,支持“金牌导游”与职业院校开展导游专业学生合作培养。加强中、高级导游考核评定管理,开展特级导游考评工作,评出一批特级导游。
此外,《通知》提出,建立导游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坚持以游客评价为导向,激励导游自觉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完善导游信用档案,推广应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信用管理系统,坚持“应列入,尽列入”原则,指导各市依法依规将符合列入条件的失信导游列入失信主体名单并实施信用惩戒。(记者 张理想)
近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导游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适应旅游市场小团化、定制化消费需求,探索导游和有关服务车辆依法办理网约车驾驶员证和车辆运输证,向游客提供“导游+网约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