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生态文明建设永在路上
从前的长汀人管他们那儿的山叫“癞痢头”,叫“火焰山”,因为光秃秃的山头上只有星星点点的树木点缀。现在,“火焰山”变成了“绿巨人”,满眼尽是绿意盎然,蓝天白水如诗如画。
近年来,龙岩市长汀县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百姓富”与“生态美”有机统一和龙岩市委、市政府要求,全面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目前,长汀县有序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
现在的长汀县已成为全省首个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并成功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县、省级生态县、森林县城、园林县城,被列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全国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
数据显示,2013年,长汀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9.64万亩,植树造林7.5万亩,崩岗治理180个。今年以来,长汀完成林草措施治理面积13.69万亩,植树造林2.93万亩。福建省军区牵头组织4000余官兵,于3月10日至17日进驻长汀,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及植树造林活动,植树造林1800亩,低效林改造5450亩。
长汀全县重点生态区域封山育林达210万亩,营造生物防火林带329.63公里,森林抚育26.22万亩,森林面积提高到370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9.4%,水土流失区植被覆盖率提高到75~91%,全县植被覆盖率达81%。
长汀的空气质量好,城区可达到二级空气水平。为了维持良好水质状况,长汀有三个固定的监测点,分别分布于上、中、下游。在大数据背景下,长汀县统一信息发布水资源、大气数据信息,省、市、县统一组织数据监测。
长汀县委魏东不无骄傲地告诉记者们,从人工监测的数据看,长汀的空气和水质质量都很好,蓝天白云青山,水质百分之百纯净。“生态环境质量处于优质状态,悬浮颗粒很少,数字大概只有十几到二十几。”魏东说。
为进一步推进水土流失治理与生态环境建设,长汀县高起点、高标准地编制了县、乡、村各级的水土保持综合规划,并完成了长汀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规划、水土流失治理综合规划及专项规划、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汀江源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汀江生态经济走廊建设规划等一批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方案
同时,长汀县探索推广林草、林茶、林药、林果、林竹等产业发展模式,积极引导农民发展大田经济、林下经济、花卉苗木、观光农业等家庭经营项目,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多赢。以“一江两岸”景观修复工程、国家级汀江湿地公园建设、国家级汀江源自然保护区建设、南坑乡村旅游等项目为抓手,大力发展名城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休闲旅游等旅游业态。
此外,长汀县继续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土地流转、以电代燃等各个方面探索实践,调动方方面面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建设积极性。成立县林业金融服务中心以来,与县农行开展林权抵押合作,进一步强化林权抵押资产评估、林权抵押收储担保、林权流转交易等服务,给予申报贴息,有效破解林农“抵押难”、“难”问题。
同时,长汀县探索将生态建设指标列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美丽乡村建设、封山育林、小流域治理、森林覆盖率等7方面31项指标列入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目标考评内容。
长汀的河田富含稀土,没有重金属污染,农场多,农产品质量高,生态环境优越。对于畜养畜禽可能带来的污染问题,长汀严格控制猪禽等的养殖,在禁养区、城区的限养区、青山河流边上的水源保护区内绝不允许养殖,不能超出生态承受能力。
在稀土保护方面,长汀坚决做到开发和保护两不误。首先稀土开发不是所有的山进行开发,要有矿土。同时,开发矿山型稀土由国土资源部门管理,严格控制,稀土矿开发之前必须经国土审批。